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详见《海口市龙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应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年龄以职位表(附件1)要求为准。35周岁以下指198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定向生、委培生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确认、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月14日-2月20日。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将在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海口市龙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系统网址
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4533.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1日8:30至2月27日17:00(共7天,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5.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及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均包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3、2024届以社保缴交记录作为依据)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毕业证明(附件3),证明须附照片并加盖院系公章。如2025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6)定向生、委培生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定向从海口市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聘的岗位须提供相应服务证书或市级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加盖公章);
(8)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范围为全国或全国法院,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为图片形式上传);
(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5);
(10)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盖章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
(11)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三者须一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
(12)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聘工作专班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月27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月27日17:00准时关闭。2月27日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2025年2月21日8:30至2月25日17:0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聘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2月25日17:00之后,不再显示各招聘职位报考人数。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部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开考比例为1:2,部分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不设开考比例)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参加笔试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5年3月12日8:30至3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确认通过的,系统提示“考试确认信息提交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确认参加笔试的,须于2025年3月25日8:3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参加笔试确认的考生,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3月29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卫生系统招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医学技能和专业知识等)。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通过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前述要求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专班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形成考察报告。
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招聘工作专班审定。招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因怀孕等个人特殊原因延期体检考察的,自体检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保留聘用资格,体检考察结束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镇街相关岗位的,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岗。体检考察延期人员不再按综合成绩排名参与选岗,根据后续体检、考察完成先后顺序和岗位空缺情况予以调剂安排。拟聘用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属毕业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执行。
(二)招聘事宜咨询监督电话
监督咨询电话:0898-6656806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海口市龙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2.专业参考目录
????????3.毕业证明
????????4.同意报考证明
????????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海口市龙华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5年2月13日
附件1:海口市龙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xls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zip附件3:毕业证明.doc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附件5: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