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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师范大学工作人员招聘14人公告

发布:2025-03-04 14:07:39  关注:14次

为做好2025年度安徽师范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及岗位

专业

需求人数

备注

办公室(党政管理)

法学相关专业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发展规划处(党政管理)

汉语言文学、教育学或统计学相关专业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人事处(党政管理)

专业不限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财务处(专业技术)

会计、财务管理等及相关专业

2

有2年以上高校财务工作经历、且有中级会计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总务处(党政管理)

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

2

有2年以上高校管理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专业技术)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2

校团委(党政管理)

音乐与舞蹈学及相关专业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参照安徽省2025年度选调生招录关于学生干部的认定标准)。

学生工作处(专业技术)

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2

1.男性1名,女性1名;
2.本科为心理学相关专业。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岗)

化学类相关专业

1

1.有着强烈团队合作意识,其中党员优先考虑;

2.对危险化学品分类、性质有一定的了解。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之后出生)。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等能力。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6.其他岗位需要具备的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hr.ahnu.edu.cn/zp.html),认真详实填写报名表,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第一次报名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23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没有接到考核通知的应聘者,不逐一回复。

(三)资格复审与验证。应聘者须携带本人五证一书到学校现场验证。五证一书:(1)身份证;(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4)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

1.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核工作。招聘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形式中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考察方式。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等能力。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的掌握和应用能力等。

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见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学校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人员费用实行包干制(上限为12万元/年,含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的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3-5910017.

2.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人事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

特此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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