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的职位为省、市(地)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职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海南省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考省级单位的,报名范围为本省市(地)级及以下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报考市(地)级单位的,报名范围为本省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情形的单位的公务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二)报名资格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0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在所报考县(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和最低服务年限等截至2025年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职位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请参阅《海南省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指南》(见附件1)。
遴选职位、遴选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南海先锋网站或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进入海南省公开遴选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查阅。
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填写《海南省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并填写《推荐表》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8:00至2月14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期间系统将显示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情况。
2.上传《推荐表》和照片等图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经审核盖章的《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省级公开遴选机关、市(地)级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2月14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2月14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遴选名额与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对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2月18日9:00至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或者存在突击晋升职级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