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发展建设规划,结合各科室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广纳人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等人员。
注:35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的培训专业需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相一致。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料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2024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合同时均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需求的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3.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选资格。
四、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应聘咨询电话:19808973383,联系人:林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19808973368,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