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根据我局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澄脱贫指〔2018〕131号)和《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澄人社通〔2018〕42号)精神,我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三)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四)完全失地农民;
(五)随军家属;
(六)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年龄:男,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6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期间出生);女,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期间出生);
(二)性别:不限;
(三)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要求及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岗位安排,能胜任单位工作。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岗(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东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
(三)联系电话:0898-67616155。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等其他证明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工作岗位安排在本单位工作。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核,如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本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
(五)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附件: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