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委托海南产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内容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
4.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传媒、新闻、中文、法学相关专业优先(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岗位要求:
1.负责法院宣传工作,主要负责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门户网站等日常运营及推广工作;
2.负责文字材料撰写,提供优质、有高度传播性的内容;
3.熟悉微信、微博、抖音及其他新媒体手段的建设和运营方式,有较强的图文影音编辑能力,具备新闻敏感性、文字功底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发布公告: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8日
本次招聘公告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就业信息网、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就业与创业微信公众号、海南产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注意查询和下载报名表格。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17:00
五、组织考试
(一)简历筛选:根据投出的简历,由产学公司以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为标准进行简历筛选;
(二)第一轮面试:由产学公司进行第一轮面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人员;
(三)第二轮笔试及面试:由用人单位进行笔试及最终面试,确定录取人员;
(四)综合成绩计分办法及成绩公布
1.计分办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和。
2.成绩公布:由海南产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选人员进行体检。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考察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在海南产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薪酬待遇
1.文秘岗位:56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承缴部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自试用期起享受五险一金;
2.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海南产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为一年。
十一、其他
1.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为海南产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2.联系人: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