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开放大学建设实际,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面向全社会考核招聘5名教学科研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海南开放大学创办于1983年9月,是直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也是我省唯一一所省属成人高等学校。学校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体,开展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开放大学。学校有海甸校区、龙华校区、白龙校区和五指山校区4个校区,设有海口学院等7个地方学院和15个学习中心,系统办学网络覆盖我省各市县(含三沙市)。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海南开放大学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开放大学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上发布。
通过网络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9月31日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考核人选,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1.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因本次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1)成立考核小组:学校组织成员为7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2)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对应聘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拟聘人选。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根据考核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开放大学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招聘中的主要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相关待遇: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学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收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开放大学监督电话:0898-66256681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98-66112357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箱:zzrshch_hnkfdx@hainan.gov.cn
联系人:赵老师、郭老师
海南开放大学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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