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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上半年招聘社区工作者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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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0名,详见《2023年海口市龙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海口市龙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报考主城区岗位的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在海口市辖区居住满1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5月4日;需提供居住证或村、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2.报考乡镇岗位(龙桥镇、龙泉镇)的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下辖乡镇户籍;

(2)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下辖乡镇居住满1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5月4日;需提供居住证或村、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愿意履行社区工作者义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坚持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应聘人员须服从组织调剂。

9.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退役军人身份。退役军人报考定向招录岗位的,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受到组织处理的;

4.因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全程信息在龙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公告在龙华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系统(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970)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5月17日8:30-17:00,共7天。(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5月17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3年5月17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证件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照片);

②对应岗位要求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或海口市居住证或村(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详见附件2);

③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⑤应届毕业生参照《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相关规定。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证明(详见附件3,含学历、学习专业等,加盖学校公章);

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加盖公章),证明需在2023年5月10日前取得;

⑦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

⑧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5);

⑨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军人证明材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

⑩考生报名表(详见附件6,请下载后填写完整,本人亲笔手写签名贴照片并拍照上传)。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复审,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3)考试综合成绩列入考察人选的需提交“无犯罪记录”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7)。

(4)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及时关注龙华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如报名系统出现相关技术性问题,请咨询0898-66738761、0898-66755313(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组织相关单位或专业机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竞聘该岗位并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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