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
本次拟考核招聘4个部门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共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符合岗位需求的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四)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5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8月15日后出生)。
(五)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应聘方式
(一)报名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中共海口市委党校门户网站等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4日,公布时限为7天。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中共海口市委党校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3、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5日08:30至2023年11月3日17:30。
4、报名材料
登录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下载《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考核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后与以下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dxjianxi@126.com: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4)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佐证材料等扫描件
(5)获奖情况清单及佐证材料等扫描件
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知其初审结果和考核等相关事项。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核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佐证材料等原件
(5)获奖情况清单及佐证材料等原件
(三)考核
1、考核时间:以中共海口市委党校网站通知为准。
2、考核地点:中共海口市委党校
3、考核方式:试讲和科研业绩分析。具体安排如下:
试讲:
(1)试讲题目:应聘人员在所报考的岗位专业内,自行决定。
(2)试讲时间:不超过60分钟。
(3)试讲考评: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专家评审组由我校及外聘相关专家组成。
(4)试讲分数:总分100分。计分方式为在所有考官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试讲分数。试讲分数当场公布。
试讲主要是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专家组将从教态、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经专家组评判认定,参加试讲人员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科研业绩分析:
满分为100分。科研业绩分析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根据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其科研成果的研究水平、影响力等综合分析后进行赋分。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份。试讲和科研业绩分析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