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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引导和激励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推动我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五指山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室字〔2019〕15号)和《五指山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室字〔2019〕1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使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和激励制度等机制,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尽快充实城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城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建设热带雨林养生度假旅游城市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招聘对象
考核招聘具有符合拟报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