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充实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有志为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作贡献的人员。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报考人员年龄时间计算为1987年7月15日至2005年7月14日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③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④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⑤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⑥本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⑦《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专业和资格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自2023年7月15日上午9时起至7月21日下午16时止。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网站为: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5aedA12k%2FHfrbWvUHUyX3HPhIA%2F7eKh1CdDAWuNCA6ZmL%2BAlUQ
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因专业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1.选择岗位。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参考目录》、《岗位表》等,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报考条件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籍页);
(2)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如2023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4)报考人员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不得过度拉伸、美化、留有过多边距;不得提交生活照)。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后,须在2023年7月21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3年7月21日16时(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2023年7月21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7月21日下午16时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该岗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以公告为准,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参加笔试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8:00至8月4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确认通过的,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完成参加笔试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