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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行政执法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海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2024年度海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资格审查,拟聘用曾德娟等8位同志为东方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东方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反映,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0898-255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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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