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2020年
公开招聘留置陪护人员
(退役军人专场)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2020年公开招聘留置陪护人员(退役军人专场)公告》,现将通过资格初审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2020年12月26日(周六)上午8:30至全部人员体能测评完毕。
二、体能测评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四街中改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对面市政府办公区运动场
三、参加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见附件1)。
四、体测分组:体能测评分组表见附件2.
五、体能测评事项
(一)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二)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和1000(800)米跑项目只测评一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三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三)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拟面试人员。
六、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集合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四街中改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对面市政府办公区篮球场
(二)集合时间:12月26日(周六)早上7:30前到集合地点按体能测评分组排队点名签到、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领取号码牌。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缺考者不予补考。
(三)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防疫承诺书(自行下载附件3并签名)到集合地点签到确认考生身份信息,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测评资格。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
(四)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
(五)考生须提前抵达考场进行适度热身,必须着运动衫、运动裤、跑步鞋。因考试时间较长,考生须自备零食、饮用水,以便补充体能。
(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身残、体虚、孕妇类人群以及其他患有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评项目运动疾病的考生,应在体能测评前向海南中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考务组提出终止体能测评申请。体能测评前考生现场须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或有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测评资格。
七、防疫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佩戴口罩前往考点,考试时不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设置体温测量核查区域,考生体温≥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同时考生须提供绿色健康码及通行大数据行程卡。
(1)健康码获取方式如下:
①微信可点击“发现”-“搜一搜”,在搜索框输入“健康码”,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填写基本信息,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
②扫描“海南健康码”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获取海南健康码。
③支付宝可点击“健康码”,填写基本信息,获取健康码;
④海南政务服务、椰城市民云app均可获取健康码。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获取方式如下:
微信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查询14天内活动行程轨迹信息,页面显示红、橙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显示为境外和国内风险管控重点地区的报考人员,按照我省、市防疫管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二)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包括港澳台)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境外入境(包括港澳台)隔离完14天的考生需提供隔离期间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三)应聘人员务必自觉主动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试前建议不要离琼,如出现任何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行为,将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新冠肺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以考前疫情防控官方网站发布的重点疫情地区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国家及海南省有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疫情防控要求以海南省疫情防控最新公告为准执行。
八、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发布路径获悉考试相关信息: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中蕴人力资源 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898-6595112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附件:
1.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2020年公开招聘留置陪护人员(退役军人专场)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2020年公开招聘留置陪护人员(退役军人专场)体能测评分组表
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