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岗位名额及其所需条件均详见龙华区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表);
以上岗位具体薪资按照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住房保障按照深圳市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解决。
(二)有水务工程、工程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三)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者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语言沟通及合作共事能力强。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月15日下午18:00;
(二)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请提供以下材料:
1.《龙华区水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扫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
2. 《无犯罪记录承诺书》、《计划生育情况书》(请扫文末二维码进行下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5.本人“粤康码”二维码截图,截图显示时间需在报名起止时间内。
6.个人简历
(三)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22461364@qq.com(邮件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
(四)联系电话:0755-82132864 谢先生。
(五)资格初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测评考核人员,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话准确,以便后续联系畅通。未进入测评考核的,不再通知。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的,由单位进行政审及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审材料。
五、人员聘用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个人工作岗位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防疫要求
所有报考人员须注册“粤康码”,并提前做好健康申报。未注册“粤康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测评。测评考核当天须现场出示“粤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
“粤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龙华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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