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保亭县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下同):
1.城镇低保中的享保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从事司机工作。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年龄:18岁-55岁。
(二)工作要求:
1.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和专业的驾驶技巧,熟知驾驶与车辆相关的知识和法律;
2.具备基本的车辆故障判断能力;
3.熟知年检、保险等程序的办理流程;
4.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
5.能够吃苦耐劳。
(三)工作地点:保亭县乡村振兴局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城镇南环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四楼。
(三)联系电话:83668588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及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为1848元/月(含就业服务中心岗位补贴部分、含五险一金)。
(四)岗位开发单位:保亭县就业服务中心。
(五)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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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30日
原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baoting.hainan.gov.cn/zfxxgk/xgbmgk/fpbgs/gkml/202310/t20231030_3518347.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