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海南教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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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公告解读_历年考情_备考指导_海量资料_精品课程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2.报名注意事项 (1)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评审 1.时间与地点 考生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参加资格评审。 评审时间: 2023年4月18日9:00--17:00。 评审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 2.注意事项 在资格评审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招考单位组织专家,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限音体美幼岗位)等方法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评审,并进行预评分。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不低于(含)招聘岗位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考试人选。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于资格评审当日公布在所报考的资格评审点,并同时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评审; (3)现场评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评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评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我局其它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我局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我局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考试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报名现场及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公告。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教学及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当天在招聘点及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及选岗 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及招聘点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人员、选岗时间”。除招聘岗位为1个的以外,对招聘岗位人数为2个及以上的,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学校。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选岗完成当天,拟聘人员按照《确定入围人员、选岗和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和时间,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由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由各招聘学校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九、其他 (一)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07月1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八)本方案由海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1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68724598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4600 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附件:1.海口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赴海南师范大学面向2023年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海口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赴海南师范大学面向2023年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4.海口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赴海南师范大学面向2023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