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6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澄迈县公办幼儿园教师16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
1、幼儿教育一级教师(中级职称)的;
2、获得省级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的;
3、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工作满两年,且现仍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工作的临聘人员。
(五)海南省户籍或生源;
(六)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七)我县在编教师和我县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点击进入>;>;>;2019年澄迈幼儿教师招聘报名入口)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日9:00-7月8日16: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陆(网址: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58)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详阅附件3澄迈县2019年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户主页及个人页》、《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幼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报考人员属于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幼师资格证的,上传由受理幼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幼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4.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初审
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澄迈县人民政网站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请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程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相关打印准考证公告,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
(四)笔试。
考试内容为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澄迈县笔试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五)确定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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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澄迈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