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司法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关于公开招聘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
资格审查结果及举行笔试、面试的公告
根据《海口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市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以及举行笔试、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我局共收到66份报名材料。经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共50人(详见附件1),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共16人(详见附件2)。
二、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一)笔试
时间:2020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18号),考场和座位号详见附件1。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届时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结果将于9月19日(星期六)下午18:00前在海口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前15名人员将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
(二)面试
时间:2020年9月20日(星期日)下午2:30开始。
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18号)
请笔试成绩前15名人员(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届时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
三、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⑤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笔试请提前30分钟到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方可离开考场。
2.报考人员面试请提前30分钟到场,面试当天14点30分钟未到对应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3.考前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可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或到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公安部门公章。
4.考卷一律用黑色水笔或签字笔作答。请考生自带黑色水笔或签字笔。
5.不得携带任何书本资料、手机及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咨询联系电话:0898-687229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考试考场、座位号
附件2: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