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将于4月21日-22日进行,拟招考职位1165个,录用名额1883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丽芳对2018年海南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政策特点进行解读。
公共科目笔试分甲、乙两类
据了解,今年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甲、乙两类,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乙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其中省级、市县机关职位采用甲类职位笔试科目,乡镇机关个别职位采用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因职位工作需要),绝大部分乡镇机关职位采用乙类职位笔试科目。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仍将需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王丽芳表示,通过分级分类考试探索,推动了人岗匹配,让考录制度更具有灵活性和适用性。下一步,将大力推动“科学考录、精准选人”的探索和实践,适应不同层级、不同类型职位的考录需求。
县级以下录用名额占89%
王丽芳介绍,2018年省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以外,不再通过省级公务员录用考试全国联考的方式“进人”;地级市以下的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职位,到基层建功立业。
另外,各市县机关、省垂直管理单位和省直驻各市县所属单位按照不低于招考职位总数20%的比例,定向招考服务期在两年以上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
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考职位中安排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招考海南户籍的退役军人。2018年,海南考试录用公务员拟招考职位1165个,录用名额1883人,其中,省级机关招考职位13个、录用名额13人,地级市机关招考职位79个、录用名额205人,县(含县级市)级机关招考职位656个、录用名额927人,乡镇机关招考职位417个、录用名额738人。县(含县级市)级以下机关录用名额共1665人,占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总数的89%。
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生源)人员招考
王丽芳表示,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和《海南省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对确定为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11个市县的60个乡镇的职位,采取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一般不限专业)、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比例:1∶2)、降低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职位和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并公布)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
同时,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生源)人员招考,落实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稳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少数民族市县,省垂直管理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直属单位,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所属单位,原则上安排不低于40%的招考职位,用于招考海南少数民族人员。
雷同卷成绩无效
为了进一步强化考试安全,将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培训机构涉考犯罪行为。
关于雷同答卷的处理,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可追溯、可倒查的考试安全责任追究机制。(陈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