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7.大专学历须持有相对应的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持有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所读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相对应);
8.持有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报名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7年8月5日后出生);
(2)报名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幼师)专业;
(3)报名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级在二乙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岗位职责
1.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2.积极参与并配合园内保育教育等各项活动。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上午12:00
四、报名方式
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5)体检报告(须近一个月内,按幼儿园教师健康证体检标准);
(6)报名表。
将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直接填写)及相关佐证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2219319938@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学校+岗位。
材料审核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审核不通过则不通知。
五、考试
通过笔试、面试确定拟聘人员。
1.笔试考试内容为:
教师职业道德和幼儿保育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面试资格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若面试资格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资格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2)面试内容为:
面试分为教学活动展示、技能展示和综合素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题目,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一环节:教学展示
课堂教学10分钟,占面试成绩的40%。
第二环节:技能展示
技能展示10分钟,占面试成绩的40%。
第三环节: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5分钟,占面试成绩的20%。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薪酬待遇
专技岗位工资标准为4100/人/月(含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五险一金)。
七、聘期:
一学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优秀者可继续聘用。
八、咨询电话:
陈老师:138766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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